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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毒!不要买,不要吃!海口发布食品安全提示

A+琼海视窗 2023-03-23 09:37:39
  河豚鱼一旦采购、

  加工不当则食用安全风险极大

  严重者危及生命

  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河豚鱼消费提示的通知,市民想要品尝河豚,必须要选择有资质的餐饮企业,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加工好的河豚产品。不购买、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;不购买、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。

  据悉

  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

  是目前自然界中所发现的

  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

  不仅存在于河豚鱼中

  还有可能存在于织纹螺、麦螺、

  圆尾鲎等其他生物体内

  食用后易导致神经麻痹,进而发生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木、全身无力等症状,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、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。普通的加工、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,其潜伏期一般为0.5~3小时,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。

  因此,市民采购河豚鱼产品时应通过合法途径。想要合法采购河豚鱼产品,首先要看河豚鱼是否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,其次看河豚鱼产品是否由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、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并包装。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、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、加工日期、保质期、保存条件、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,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。

  广大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,切不可心存侥幸,应自觉做到不购买、不食用未经批准生产(加工)的河豚鱼及其产品。若因食用河豚鱼及其产品而出现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木、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及时就医。餐饮服务单位若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情况,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,留存食品以备检验。如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,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

来源:海口日报、海口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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